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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信息

山西2012年度政法经费保障绩效评价结果出炉

发布日期:2013-11-11  |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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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山西省财政厅委托,山西评协组织,山西成泽资产评估公司、山西正信源资产评估公司开展的2012年度政法经费保障绩效评价经过制定方案、深入现场、撰写报告、信息反馈等程序,已经圆满完成。目前,绩效评价报告已经上报省财政厅,已作为新年度预算安排的重要依据。

根据评价结果,5个省级政法部门的政法经费管理使用情况评价等级为“良”的有4个单位:省司法厅85分、省公安厅82分、省人民检察院80分、省高级人民法院78分。考核等级为“合格”的有1个单位:省公安厅交通管理局74分。11个市级财政部门项目单位,考核等级为“优”的有10个单位:太原市财政局98分、吕梁市财政局98分、长治市财政局97分、晋中市财政局96分、运城市财政局96分、晋城市财政局93分、大同市财政局93分、临汾市财政局91分、阳泉市财政局90分、忻州市财政局90分,考核等级为“良”的有1个单位:朔州市财政局88分。

以上结果表明:2012年度中央政法转移支付资金各级财政部门大都能按照要求,及时足额把政法经费拨付到位,并能根据政法机关工作特点加强资金管理和考核;省级政法部门也能按照政府采购规定,遵循“质优价廉”和“共建、共享、共用”的原则,保障基层政法机关办案装备的配备,这些都有效地提高了基层政法机关的办案水平,为当地的社会稳定做出了贡献。

但是,通过评价也发现了一些问题,个别市级财政部门还存在转移支付资金及专项资金未按规定时限下达,报送相关资料质量不高、部门设置的政法经费绩效评价指标与政法部门的具体情况有偏差,政法经费考核成效不明显,亟需加强绩效评价人才培养,提高政法经费评价水平。省级政法部门集中采购的装备与基层实际需求有一定的差距,基层政法部门对省级政法部门集中统采下达的装备满意度较低,申请提高装备资金自采比例的单位比较多。个别省级政法部门装备共建项目采购数量多、采购周期长、采购进度缓慢,导致装备结余经费下达较晚,影响了资金支出进度。

这次绩效评价呈现五个特点:一是首次增加省级部门政法经费管理使用情况进行绩效评价;二是与去年相比,评价的内容、指标更加详细、要求更加具体;三是首次引入《绩效评价结果反馈告知书》,将绩效评价结果书面通知每个被评价单位以引起重视;四是省财政厅政法处对绩效评价考评结果为优的部门将给予奖励。(省评协:刘华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