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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2011年就业专项资金绩效评价布置会近日在太原召开

发布日期:2013-01-10  |  浏览量:  

                    第36期

山西省财政厅和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于75日在太原市小店区召开了就业专项资金绩效评价布置会,省财政厅社保处李军处长,侯松海副处长,省人社厅就业处侯勇梅处长、省财产评估管理中心曹邑平主任出席了会议,本次评价范围选取的太原市小店区和阳泉市郊区两个试点地区的财政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分管领导和具体承办人,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财产评估管理中心、山西财大与资产评估机构相关人员参加了会议。

李军处长向与会人员详细解读了《财政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开展就业专项资金绩效评价试点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社【201217号)文件精神,他说,就业专项资金绩效评价工作是一项探索性的新工作,它的意义重大、效果深远,我们一定要立足当前,着眼长久,高度重视,制定科学合理的指标,通过评价发现资金使用问题,进一步提高就业专项资金的安全性、规范性和有效性,探索建立科学、规范的就业专项资金分配管理机制。他强调指出:评价工作要严格遵循评价标准和程序,详细登记评价日志,也就是要做好评价工作过程主要内容的记录,以增强数据来源的可靠性、准确性。

曹邑平主任利用幻灯片《财政支出绩效评价依据解读》向大家讲解了财政部《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管理暂行办法》(财预【2011285号)文件的来龙去脉、总体框架、重要条款和附件说明等内容,为开展这次绩效评价提供了基础依据与知识框架。

本次绩效评价专家、山西财大教授阎俊爱、王玉珍就《山西省就业专项资金绩效评价实施方案》中评价基本情况、评价依据、评价方法、评价的组织管理和时间安排、评价指标及评级、工作要求等做了详细说明,同时要求试点地区要认真、及时做好基础数据资料的收集、整理,报表的填写、自评报告的撰写与上报工作。

主持会议的侯松海副处长,对会议作了总结,他要求各地市财政局、人社局及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认真做好就业专项资金绩效评价相关工作,要求两个绩效评价试点地区积极探索,以取得经验,指导全局,做好今后全省就业专项资金的绩效评价工作;要求各部门之间加强配合,形成合力,由财政部门牵头,人社部门配合,山西财大专家指导、评估审计机构实施,共同推进这项工作,以优异成绩向财政部、人社部交一份满意的答卷。

最后,评价组成员与两个试点地区财政局、人社局的具体分管负责人和承办人就评价工作中涉及到的有关问题进行了互动交流。(省评协:聂红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