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资产评估协会关于报送2024年度行业财务报表及交纳2025年度会费有关工作的通知
- 2025-01-14 14:25:00
- sxpg 原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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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评协〔2025〕9号
各资产评估机构:
为做好2024年度行业财务报表报送及2025年度会费交纳工作,根据《中国资产评估协会关于报送2024年度行业财务报表及交纳2025年度会费有关工作的通知》(中评协办〔2024〕94号)和《关于印发<山西省资产评估协会会费管理办法>的通知》(晋评协〔2023〕43号,以下简称会费办法)的要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表报送
1.2024年度行业财务报表的报送工作,通过资产评估行业管理统一信息平台财务报表模块(以下简称财务模块)完成。在中国资产评估协会网站(www.cas.org.cn),点击左侧“资产评估行业管理统一信息平台”专栏,登录后选择“财务报表”。财务模块使用说明在登录界面和网站“信息化建设”专栏查询。
2.“财务报表”的“编表说明”中,请按要求分别上传经审计的完整财务报告PDF版、12月增值税纳税申报表PDF版(加盖公章)。
3.各评估机构应将整套报表(包括:封面、编表说明、资产负债表、利润及利润分配表、主营业务收入明细表、会费情况汇总表)导出打印,由机构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在“盖章附件”处提交扫描件。
4.报表报送时间:2025年1月14日—4月15日。
二、会费交纳
1.2025年度会员会费的交纳以财务模块为依托,按照会费办法相关规定执行。2024年新入会评估机构年度收入总和的起始时间,按照财政部门备案公告公函日期计算。
2.会员可以通过银行转账、汇款方式交纳会费。不接受现金交纳及微信、支付宝交纳。
账户信息如下:
收款单位:山西省资产评估协会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太原西里街支行
银行账号:145453446401
3.会费交纳时间
2025年1月14日—4月15日。
三、有关说明
1.财务报表和会员数据以2024年12月31日为基准日,会员数据来源于资产评估行业管理统一信息平台相关功能模块。
2.同时从事其他专业领域评估业务的单位会员,可以申请在会费计算基数中扣除该专业领域评估业务收入,相应收入数据应填入主营业务收入有关明细项。会费计算基数同时作为综合评价的依据。
四、相关要求
1.各资产评估机构应高度重视行业财务报表填报及会费交纳工作,安排专人在规定时间完成相关工作,确保数据的准确完整、真实可靠。
2.单位会员应按照非合并报表方式填报财务报表,即:财务报表不包含分支机构和子公司相关财务数据;填报主营业务收入明细表时,所填评估业务收入明细项应具备相应专业领域资质证明,证明材料由资产评估行业管理统一信息平台相关功能模块自动关联。
3.山西省资产评估协会将对机构申报的主营业务收入,采取比对纳税申报记录或审计报告等材料的方式进行审核,必要时将组织专项抽查。对发现问题的,将依据《山西省资产评估协会章程》和会费办法等有关规定给予自律惩戒。
五、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办公室(报送资料)
冀帅珑:0351-5639016
软件公司(技术支持)
石如梁:13051653113
秦玉恒:18515423171
山西省资产评估协会
2025年1月14日
电话: | 0351-563935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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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 太原市迎泽西大街80号希望大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