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上报2020年度会计报表和交纳2021年度会费的通知
- 2021-02-03 16:18:00
- sxpg 原创
- 11002
晋注评协〔 2021〕2号
各资产评估机构:
为做好 2020年度财务报表上报及2021年度会费交纳工作,根据《中国资产评估协会会费管理办法》(中评协〔2019〕16号)、《中国资产评估协会关于报送2020年度行业财务报表及缴纳2021年度会员会费有关工作的通知》(中评协办〔2020〕56号)的要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关于2020年度财务报表上报工作
(一)报送资料
资产负债表、利润表、业务收入明细表、经审计的财务报表、2020年12月纳税申报表、资产评估师花名册(含非评估师股东)、资产评估机构基本情况表(见附件)。
(二)报送方式
财务报表采用网络报送的方式。
1.网络报表报送方法:各资产评估机构接到通知后登录中国资产评估协会网站( www.cas.org.cn)“行业管理信息平台”栏目下载“财务报表上报”该程序并安装。安装完毕后,申请注册,待协会授权后方可使用(未记清密码或更换人员的需向注册会员部申请重新注册);
2.网络报表报送时间:2020年会计报表的报送工作继续使用行业会计报表汇总软件,行业会计报表汇总软件网上开通时间为2021年1月11日,资产评估机构登录中国资产评估协会(以下称中评协)网站(www.cas.org.cn)点击左侧的“行业管理平台”模块,进入并使用财务报表汇总模块、查看相应使用说明书和讲解视频。 请各资产评估机构于 3月12日前,登录“行业管理平台”上报财务报表,并将会费汇至省评协账户(逾期不上报财务报表的机构将列为本年度行业自律检查的重点) ,同时将所需报送材料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章并扫描为PDF文件发送至356067354@qq.com,资产评估机构应严格按照要求填写有关数据,并负责其内容的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所有资产评估机构待系统开通后需按照要求填写,在得到省评协确认后,网上财务报表报送工作结束。
二、关于2020年会费收缴工作
(一)会费缴纳标准
1.团体会员会费标准:按照《中国资产评估协会关于会费交纳管理办法》(中评协〔 2019〕16号)相关规定执行,评估机构上一个会计年度内 从事各项业务取得的收入总和(以下称年度收入总和)在 300万元(含)以下的,交纳 10000元; 300万元以上至 3000万元(含)以下的,交纳 50000元; 3000万元以上的,交纳 800000元。
评估机构按上述标准计算的会费额度高于原标准(中评协〔2005〕101号)计算额度的,高出部分免予交纳。
2.个人会员会费标准:执业会员交纳4000元。其中,非证券资格评估机构执业会员(不含证券资格评估机构分支机构执业会员)减免一半交纳。
(二)会费交纳时间及方式
1、会费缴纳方式
会费可以通过银行转账、汇款方式缴纳。不接受现金缴纳及微信、支付宝缴纳。
汇款信息如下:
收款单位:山西省注册评估师协会
银行帐号: 145453446401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太原西里街支行
2、会费缴纳时间
即日起至2021年3月12日。
三、联系方式
省评协办公室(报送资料)
张 冰:(0351)4189620
省评协考培注册部(技术支持)
白 誉:(0351)4054072
中评协软件公司(技术支持)
初明明:13051653113
邱凯旋:18515423171
石如梁:13716265433
山西省注册评估师协会
2021年2月1日
电话: | 0351-563935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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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 太原市迎泽西大街80号希望大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