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规范上报无不良执业记录证明申请的通知
- 2019-06-05 15:20:00
- sxpg 原创
- 15801
晋注评协[2019]10号
各评估机构:
近年来,资产评估机构在对外投标时,要求省评估协会出具近三年无不良执业记录证明的越来越多。不少机构在上报我会材料时,内容不统一,形式五花八门。因此为规范各机构上报材料和省评协出具无不良执业记录证明行为,经研究,制定下列模板(后附),请各机构按照要求如实上报,省评协收到“申请”后,考培注册部承办,综合部配合复核,分管副秘书长审签。此通知自二0一九年六月十日起执行。
附件1:申请模板
附件2:告知函模板
2019年6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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