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上报2018年度会计报表和交纳2019年度会费的通知
- 2019-05-27 10:29:00
- sxpg 原创
- 21504
晋注评协[2019]9号
各资产评估机构:
为做好2018年度财务报表上报及2019年度会费交纳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财务报表上报及相关要求
1、报送资料:资产负债表、利润表、业务收入明细表、资产评估机构情况表、财务情况说明书;
2、报送方式:财务报表采用纸化和网络报送的方式(由于中评协财务系统处于维护中尚未开通,因此年检时先报送纸质财务报表,待系统开通后再进行网络报送);
3、纸质报表报送时间:为做好全省会计报表汇总上报工作,请各评估机构根据年检时间安排,与年检材料一同报送;
4、各评估机构接到通知后登录中国资产评估协会网站(www.cas.org.cn)“行业管理信息平台”栏目下载“财务报表上报”该程序并安装。安装完毕后,申请注册,待协会授权后方可使用(未记清密码或更换人员的需向综合部申请重新注册),网络报送待中评协系统维护完成后上报,具体报送时间另行通知;
5、纸化报表一律采用A4纸,封面要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章;
6、填报财务报表,应严格按照要求填写有关数据,保证其内容真实、完整、准确;
7、2018年行业会计报表的汇总与报送工作继续使用行业会计报表汇总软件,行业会计报表汇总软件网上开通时间另行通知。所有资产评估机构待系统开通后需按照要求填写,在得到省评协确认后,网上财务报表报送工作结束。
二、会费标准按照《中国资产评估协会关于会费交纳管理办法》(中评协[2019]16号)相关规定执行,评估机构上一个会计年度内从事各项业务取得的收入总和(以下称年度收入总和)在300万元(含)以下的,交纳10000元;300万元以上至3000万元(含)以下的,交纳50000元;3000万元以上的,交纳800000元。
评估机构按上述标准计算的会费额度高于原标准(中评协〔2005〕101号)计算额度的,高出部分免予交纳。
个人会员会费标准:执业会员交纳4000元。其中,非证券资格评估机构执业会员(不含证券资格评估机构分支机构执业会员)减免一半交纳。
三、会费交纳时间及方式:根据年检时间安排,年检前将团体会费和个人会费一次性足额上交。
收款单位:山西省注册评估师协会
银行帐号:145453446401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太原西里街支行
联系人: 李菁菁 张毅
联系电话:0351-4189620
2019年5月24日
电话: | 0351-563935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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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 太原市迎泽西大街80号希望大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