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上报2017年度会计报表和交纳2018年度会费的通知
- 2017-12-31
- 原创
- 11531
晋注评协[2017] 39 号
各资产评估机构:
为做好2017年度财务报表上报及2018年度会费交纳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财务报表及相关要求
1、报送资料:资产负债表、利润及利润分配表、主营业务收入明细表、资产评估机构情况表、财务情况说明书;
2、报送方式:财务报表一律采用纸化和网络一并报送的方式;
3、报送时间:为做好全省会计报表汇总上报工作,请各评估机构于2017年3月5日前上报省评协;
4、各评估机构请在接到通知后登录中国资产评估协会网站(www.cas.org.cn)“行业管理信息平台”栏目—Gnet网络桌面-- Gnet网络桌面(IBD完整)下载该程序并安装。详细情况请见“Gnet网络桌面”下的操作说明。安装完毕后,申请注册,待协会授权后方可使用(未记清密码或更换人员的需向综合部申请重新注册);
5、纸化报表一律采用A4纸,所有财务报表均需从财务报表汇总应用系统上打印出来,封面要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章;
6、报送财务报表时,应严格按照要求填写有关数据,保证其内容真实、完整、准确;
7、2017年行业会计报表的汇总与报送工作继续使用行业会计报表汇总软件,行业会计报表汇总软件网上开通时间预计为2018年1月8日,关闭时间为2018年3月31日。所有资产评估机构需按照要求填写,在得到省评协确认后,网上财务报表报送工作结束。
二、会费标准按照《中国资产评估协会关于会费交纳管理办法》(中评协[2005]101号)相关规定执行,资产评估机构按上年度业务收入的1%交纳团体会费,2017年12月31日前注册的个人会员按1000元标准交纳2018年度个人会费。非评估师股东按照执业会员标准1000元交纳2018年度个人会费。
三、会费交纳时间及方式各资产评估机构请于2018年3月5日前将团体会费和个人会费一次性足额上交省评协。
收款单位:山西省注册评估师协会
银行帐号:145453446401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太原西里街支行
联系人: 李菁菁 张毅
联系电话:0351-4189620
2017年1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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