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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全国财政法规知识竞赛山西赛区资产评估行业组织工作的通知

2008-10-08
原创
12165

晋注评协[2008]41号

各资产评估机构、注册资产评估师:

根据省财政厅《关于做好全国财政法规知识竞赛山西赛区组织工作的通知》(晋财法[2008]14号)要求,现将我省资产评估行业组织参赛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    组织领导

省注册评估师协会成立全省资产评估行业财政法规知识竞赛活动工作小组,组长由协会秘书长曹邑平同志担任,副秘书长金晓虹同志担任副组长,成员由省注册评估师协会考试培训部赵玉凤、陈便成及各专职资产评估机构的主要负责人担任。

二、    竞赛内容及参赛人员

竞赛内容按照财政部的要求,包括全国财政“五五”普法教材(《财政普法读本》)中的有关知识、法规及物权法、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

    行业参赛人员:按照《关于做好全国财政法规知识竞赛山西赛区组织工作的通知》(晋财法[2008]14号)第三条要求,在我省资产评估机构内注册登记的全体注册资产评估师。

三、    竞赛形式

竞赛按财政部要求,采取网上答题、网上阅卷、网上评奖的方式。竞赛试题刊登在财政部网站(http://www.mof.gov.cn)上。参赛人员在网上答题并提交答卷(答题具体要求参见财政部网站上随题所附的参赛须知)。竞赛答题时间为2008年8月1日至10月31日。

四、    表彰奖励

在参加全国财政系统评奖的同时,山西赛区设组织奖和个人奖。奖励坚持重精神奖励、适当予以物质奖励的原则。其中组织奖30个,根据竞赛组织工作以及参赛人数、答题成绩等情况予以奖励;设个人奖150名(一等奖10名,二等奖40名,三等奖100名),个人奖采取网上公开抽奖的方式,在全省所有网上答题成绩优异者中评选确定。

五、    省注册评估师协会行业规定

(一)按照《中国注册资产评估师继续教育制度》(中评协[2008]156号)第八条规定,我省对参加竞赛的注册资产评估师折算本人继续教育学时6个小时,并作为2008年度或2009年度完成继续教育的累计学时;

   (二)按照《资产评估机构综合评价办法(试行)》(中评协[2007]109号),作为对各资产评估机构年度评价的内容;

(三)按照《注册资产评估师年检办法》(中评协[2005]187号)第五条规定,本次竞赛工作列入2008年度注册资产评估师年检内容。

六、其他事项

(一)本次竞赛是全国财政“五五”普法的一项重要工作,各资产评估机构对此高度重视,认真做好竞赛的宣传、组织工作。

(二)从2008年11月1日起至11月15日止,各资产评估机构统一把参赛人员的姓名、“参赛号”和“登录密码”报山西省注册评估师协会。地址新建南路文源巷18号,邮寄在邮件上注明参赛字样。

联系人:陈便成0351—4054072    13994221136

 

                  

 

 

 二00八年八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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