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在全行业开展《资产评估法》宣传活动的通知
- 2018-06-20
- 原创
- 12110
晋注评协[2018]20号
各资产评估机构:
为了纪念《中华人民共和国资产评估法》(以下简称《资产评估法》)颁布两周年,全面贯彻执行《资产评估法》,结合我省行业今年开展的“准则贯彻年”主题活动,山西省注册评估师协会决定组织全省资产评估机构在2018年7月2日开展现场宣传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及意义
开展《资产评估法》宣传活动,是依法行政和依法评估执业的需要,是加强行业自律管理的客观要求,是全面贯彻实施《资产评估法》的重要举措。各资产评估机构负责人要深刻认识贯彻《资产评估法》对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促进资产评估行业规范健康发展的重要作用。
二、组织与领导
本次现场宣传活动由省评协统一组织,太原市的宣传活动由2017年综合评价3A机构和部分2A机构以及专家委员会专家参加,其他市指定一家资产评估机构负责人作为牵头人,具体负责本地区宣传活动。为加强《资产评估法》宣传活动的组织领导,成立宣传活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成员由省财政厅分管评估工作的领导、税政法规处、会计处和省资产评估协会领导组成。
具体牵头负责单位和负责人名单如下:
太原市(包括吕梁市)由省评协牵头,徐菁副秘书长负责;
大同市(包括忻州市、朔州市)由大同精正资产评估公司牵头,吴忠总经理负责;
晋中市由山西恒信资产评估公司牵头,刘宝玉总经理负责;
阳泉市由山西汇华资产评估公司牵头,赵光宇总经理负责;
长治市由山西奥杰资产评估公司牵头,贾红波总经理负责;
晋城市由山西晋城元恒资产评估公司牵头,张英总经理负责;
临汾市由山西信誉资产评估公司牵头,王勇总经理负责;
运城市由山西汇亨资产评估公司牵头,左晶总经理负责;
三、宣传活动形式
1、制作宣传展板。为了扩大资产评估的社会影响和知名度,要求3A资产评估机构、部分2A资产评估机构和专家委员会成员所在的评估机构自行制作宣传展板,内容鲜明,主题突出,包括单位简介、学习贯彻《资产评估法》和新的资产评估准则的图片和内容等。
2、印刷宣传资料。省评协负责印制《资产评估法》和《资产评估准则》等资料;评估机构也可根据自身需求和特点准备宣传资料。
3、组织人员现场发放资料并解答问题。太原市宣传点邀请财政厅分管领导和相关处室人员、协会领导和工作人员、评估机构的负责人和执业人员参加;各市由牵头评估机构负责人组织,邀请市财政局会计科和所在市的全体评估机构参加。
4、希望各评估机构认真准备,积极参加,充分利用此次活动,宣传《资产评估法》,宣传《资产评估准则》,宣传资产评估机构。宣传活动将作为评估机构年度综合评价加分因素予以考核。
四、活动要求
一是认真组织,加强领导。二是加强沟通,主动协调,三是突出主题,注重实效。省评协将对在宣传活动中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扬。
2018年6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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