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2年度综合评价工作的通知
- 2023-06-19 14:25:00
- sxpg 原创
- 5934
晋评协〔2023〕18号
各资产评估机构:
根据中国资产评估协会关于《资产评估机构综合评价办法》(中评协〔2016〕7号)和山西省资产评估协会《山西省资产评估机构综合评价办法(试行)》(晋注评协〔2016〕49号)文件精神,我省将开展2022年度资产评估机构综合评价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山西省资产评估协会(以下简称“省评协”)负责组织我省资产评估机构综合评价工作,综合评价结果将在省评协网站上予以公布。
二、综合评价年度为2022年,基准日为2022年12月31日。请按照要求认真填报,填报内容要求真实、准确。
三、附件3和附件4中的行业贡献事项,请参照行业贡献计分标准(附件7)和(附件8)中所列事项内容认真填写。
四、其他事项
(一)上报综合评价材料时应承诺所上报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合规性和合法性。 截止日期7月9日,逾期不报,视同自动放弃本次综合评价,对附件中要求提供而未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事项按零分计。
(二)请各资产评估机构登录山西省资产评估协会网站(www.sxpg.org.cn)“下载中心”下载填报, 盖章扫描后将电子版发送至sxpj2023@163.com邮箱。
联系人:赵剑波 李福忠 李建军
联系电话:0351—5639691、5639303
附件:
1.总分公司、母子公司年业务收入统计表
2.人才培养得分统计表
3.行业贡献得分统计表(地方协会部分)
4.行业贡献得分统计表(中评协部分)
5.执业质量减分统计表
6.人才培养计分标准
7.行业贡献计分标准(地方协会部分)
8.行业贡献计分标准(中评协部分)
9.执业质量减分标准
10.资产评估机构综合评价权重系数表(中评协部分)
11.资产评估机构综合评价权重系数表(地方协会部分)
12.承诺函
山西省资产评估协会
2023年6月19日
- 3、附件12承诺函.doc 3325MD5
- 2、综合评价附件1-11.xlsx 3288MD5
电话: | 0351-563935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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