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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中评协关于评选第二届“全国十佳和优秀青年注册资产评估师”的通知》的通知

2010-04-07
原创
13005

晋注评协[2011]9

各资产评估机构:

      现将《中评协关于评选第二届“全国十佳和优秀青年注册资产评估师”的通知》(中评协[2011] 48号)(以下简称《通知》)转发给你们,请你们将本单位符合《通知》要求的人员按规定如实填写推荐材料,于410日前将候选人推荐材料上报山西省注册评估师协会。同时,将我省第二届优秀注册资产评估师的评选条件及相关事项一并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在我省依法批准设立的资产评估机构(包括外省在我省设立的分支机构)注册执业的注册资产评估师。

二、评选条件

1、 取得中国注册资产评估师证书3年以上(200954日前);

2、近三年未受到刑事处罚或行政处罚、行业惩戒,未有不诚信记录。

3、评估报告质量高,作为注册资产评估师近3年签字的报告在15个以上;

三、评选办法

1、执业机构拥有注册资产评估师10名以上的(含10名),可在本机构内推荐候选人2名;有10名以下的(不含10名)可推荐1名。

2、省评协秘书处对执业机构上报的候选人《推荐表》和事迹材料进行审核后,将确定的优秀注册资产评估师候选人名单在协会网站进行公示。

3、公示期满后,省评协秘书处将确定的候选人的《推荐表》、事迹材料及公示期内收集到的意见报省评协常务理事会审议通过。

为了保证材料的真实性和评选的严肃性,省评协将进行必要的实地核查,同时将广泛听取业内、所内人员等各方意见。如发现申报材料有不实情况,取消当年的评选资格,并在行业内通报批评。

4、表彰优秀注册资产评估师,行业内通报,并在《山西评估》杂志上宣传其优秀事迹。

   四、申报我省优秀注册资产评估师的上报材料,请参照《通知》中的附件1和附件2,附件1名称改为:第二届山西省优秀注册资产评估师候选人推荐表。

联系人: 聂红萍 申远

联系电话:0351-4189072

邮箱:42667943@qq.com

附件1:中评协关于评选第二届“全国十佳和优秀青年注册资产评估师”的通知

    附件2:第二届山西省优秀注册资产评估师候选人名额分配表

 

 

二○一○年四月六日



附件1

中评协关于评选第二届全国十佳和优秀青年注册资产评估师的通知

中评协[2011]48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资产评估协会(注册会计师协会)

2011年是我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二五”规划的开元之年,贯彻落实国家“十二五”规划要以人为本,青年评估师作为行业发展的中坚力量,我们应大力宣传展示青年注册资产评估师在评估行业中作出的突出贡献,培育广大青年注册资产评估师崇尚诚信、敬业奉献的职业道德观,并带动和激励广大青年从业人员勤奋学习、勇于进取,创先争优,建功成才。中国资产评估协会(以下简称“中评协”)决定开展评选表彰第二届“全国十佳和优秀青年注册资产评估师”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在资产评估机构执业的注册资产评估师,年龄40岁以下(1971年5月4以后出生)

二、评选条件

(一)“全国优秀青年注册资产评估师”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 取得中国注册资产评估师证书5年以上(200754日前);

2、具有较高的职业道德水平,在执行资产评估业务中谨慎执业、勤勉尽责,模范遵守相关法律法规、执业准则和执业纪律,努力维护行业形象和声誉,无不良执业记录;

3、评估报告质量高,近3年作为注册资产评估师签字的报告在30个以上;并且均被相关监管部门和资产管理机构审查通过,得到相关监管部门或客户的好评;

4、热爱行业,热心公益事业,关心、支持行业发展和协会建设,在行业立法、准则建设、评估市场支持与推介、技术援助、执业质量监管、后续教育培训、教材编写、课题研究、信息化建设等方面发挥积极作用;

5、在评估行业创先争优和党建活动中成绩突出。

(二)“全国十佳青年注册资产评估师”评选条件:符合“全国优秀青年注册资产评估师”评选条件的人士,事迹突出,业绩显著,更具典型性、示范性和先进性的优秀青年,可被评选为“全国十佳青年注册资产评估师”。

三、评选程序

(一)推荐候选人

“全国十佳和优秀青年注册资产评估师”候选人,由各评估机构向所在地方协会推荐。

“全国优秀青年注册资产评估师”候选人填写并提交《第二届全国十佳和优秀青年注册资产评估师候选人推荐表》(见附件一)和《候选人事迹申报材料样式》(见附件二)。候选人事迹申报材料由候选人所在评估机构出具并签章,字数在1500字左右,能比较全面、完整地反映候选人的情况。并以附件形式提供主要专业研究成果及获奖证明材料原件或复印件。

2007年当选的首届“全国十佳和优秀青年注册资产评估师

符合此次评选范围及条件的可再次参加评选。

     (二)申报候选人材料

各地方协会对候选人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并于412日之前将候选人相关评选书面材料及电子版统一报中评协会员部。

请地方协会按照《第二届全国十佳和优秀青年注册资产评估师候选人名额分配表》(见附件四)规定的名额推荐人选。候选人名额按各地方执业会员比例分配。

(三)组织评审

评选工作采取网上公示与评审相结合的方式。中评协按照评选条件,对候选人资格、事迹材料等进行审查、确认后,将候选人事迹材料在中评协网站进行公示。中评协秘书长办公会结合网上公示情况,组织评审小组对候选人进行评选,最终产生第二届“全国优秀青年注册资产评估师”100名,再从100名优秀青年注册资产评估师中评选第二届“全国十佳青年注册资产评估师”10名。

(四)举行表彰仪式

评选结束后择时举行表彰仪式,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四、奖励办法

对获得第二届“全国十佳和优秀青年注册资产评估师”荣誉称号的人员,由中评协颁发荣誉证书。

五、联系方式

联 系 人:孙小明、宋 琼;

联系电话:(0108819179188191797

电子邮箱: sxm@cas.org.cn

附件一:第二届全国十佳和优秀青年注册资产评估师候选人推荐表

附件二:候选人事迹申报材料样式

附件三:第二届全国十佳和优秀青年注册资产评估师候选人汇总表

附件四:第二届全国十佳和优秀青年注册资产评估师候选人名额分配表


二○一一年四月一日


 

附件2

第二届山西省优秀注册资产评估师候选人名额

分配表

序号

地区

名额

1

太原

9

2

大同

1

3

长治

1

4

晋中

1

5

晋城

2

6

临汾

2

7

运城

1

8

阳泉

1

9

吕梁

1

10

忻州

1

11

朔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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